在路上
——我的文学经历表述
我的童年是在黄梅的乡村度过的,我很怀念那一段岁月。那是一个没有被极度的时尚占领的时空,人的注意力还没有支离破碎,敏感性也就没有变得那么迟钝和薄弱。还有些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纯粹,因而很多东西能够在不知不觉中进入心灵。
我常常在布满晚霞的天空下,看见蝙蝠在池塘的上空肆意地滑翔,那米粒般的小精灵,在蔼蔼的天光中,像抛掷的剪影,带着一种神秘。还有那荷塘里款款流连的红蜻蜓,它们无觉无知地在美丽的荷花间点水盘旋,那里知道却成为我记忆一生的风景。这些或明亮或黯淡的记忆经过无数岁月的删繁就简,能够保留至今的东西依然很多,它们就像当下纯野生的绿色食品,总是比游戏机和肯塔基伺候的童年更加入心入骨。后者是饲料喂养的精神食粮,难以让人毕生留恋。
依然是夏日,我总是怀着欢喜心,盼望傍晚的到来,劳作了一天的祖母,早早就在院子里洒上了水,白天积蓄阳光的地面,也就有了一种新凉。毫无遮挡的风从田野上吹来,带着稻花的香味。远方的蛙鼓一阵紧一阵松地喧哗着,唧唧复唧唧的虫鸣粘满了我少年的心思。皎洁的月光下,我能分辨出哪些是灶蟋的叫声,哪些是油葫芦的歌喉。如此的夜晚,常常让我感到充满隐情,有一种蒸腾而上的情绪在身子里此起彼落,它们随着脉搏的节奏而四处明灭、发热、蠕动。但是我更期待与大人们一起纳凉,我常常选择门板中间的位置睡下,因为乡村的鬼文化很盛行,我对空荡荡的黑夜有着莫名的害怕。大人们在边上一面给我打蒲扇,一面谈古论今。那年头,乡村流传着各种版本的演义,当这些发黄的演义变成纳凉时的评书,里面的情节,总能让我着迷,有时听一段带着浓浓意味的往事,会让我回味好些时日,它们让我感受到文学最初的魅力。
当我的学历渐渐升级,有了作文能力的时候,与之具来的企图心就是能够用笔记录下哪些狼奔豕突、朝夕相处的人事。当春天的花骨朵在不经意间暴青、萌芽,面对谈谈地照着的阳光、淡如微风的桃花,我有一种描述的欲望;面对一位饱经风霜老人和村里年轻俊俏的媳妇,我同样有一种宣泄的欲望;甚至于一座老宅子、一盏沾满油渍的煤油灯、一扇黑夜里闪着温暖亮光的窗口、一场让喜鹊因为找不到食物只好让枯干尖硬的槐荚滑过焦急喉咙的大雪、一窝水葫芦的蛋,都让我有表达的欲望。
郁郁寡欢的童年,寂寞让我的内心日渐丰满。那些难以言说的东西总是莫名奇妙地盘踞在我的心头,我是以一种毫无成见的带着新意的眼光来看待经历的一切。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些东西的珍贵,等到我想叙述而且有了一定叙述能力的时候,我才知道世俗与摹仿的力量有多强大。天主教有一种概念叫“真福直观”,真福直观是指圣徒灵魂在天堂对上帝的直接认知。其实文学也是直面心灵与世事的,只不过这种认知有深有浅,有一种原始的冲动与粗粝。
作家和画家其实也是在创造,他们都是自己的上帝。当这两个身份成为我中学时代的人生理想的时候,它们是那么神圣和高山仰止。当我把自己的愿景在同学们面前宣言的刹那,其实我自己的心里很没有底。就像当我在企业从事质量检查时,利用上晚班时间拼命写诗,当我的处女作在《中国建材报》发表的时候,我高兴地跳了起来,到处拿给别人看,这种纯真的感情与喜悦,说实话,在我一辈子中也不会很多。记得当时有一位姓程的老工程师,很认真的看了我的诗歌,就鼓励我将来可以出本诗集,我当时认为那是一件十分高不可攀的大事。等到我第一本诗集《玉阶梅的诗》出版的时候,我忽然想起程工说过的话,板着指头算算,已经十多个年头啦。看来文学也是与其他事业一样贵在坚持,任何退缩与放弃,都意味着当初的选择半途而废。文学虽然说不带功利,似乎与稻粱谋无关,但是也暗藏着风险的,很多人就是迷恋上这种精神的鸦片,以至于一事无成,百无一用是书生。因为文学与任何艺术一样,仅仅是勤劳没有用的,还要有天赋。聪明的人经营文学多年,总是自觉地将文学从事业中边缘化,这样多好,当事业有成时,文学是锦上添花,当事业失败,文学是最后的退守与安慰。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亲近文学的,但是我确实知道文学首先是一门爱好,是与成长历程戚戚相关的长久兴趣,而且往往会伴随你的一生,成为一种守望,成为一种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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