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十方建筑艺术公益基金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的名称是“绿十方建筑艺术公益基金”。
第二条:本基金属于庐山艺术学会建筑艺术专项公益基金。
第三条:本基金的宗旨:做强中国艺术设计,促进乡村建筑的传承与繁荣。
第四条:本基金的原始基金来源于余静赣先生的个人定向捐赠。
第五条:本基金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九江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九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日常工作住所:九江市南湖路116号远洲国际广场西区B栋3-07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艺术家出国考察、采风,开展学术研讨与交流;
(二)选派建筑设计类人才出国留学深造,研究国外建筑艺术经典与中国乡村建筑的发展未来;
(三) 支援国内外受灾地区的建筑重建;
(四) 帮助贫困地区贫困学生完成三至七年艺术教育;
(五) 其他符合基金章程的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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